羅馬書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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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所以既使現在以色列人不信耶穌與神為敵,神所選召的以色列餘數到將來必定會回轉相信耶穌。當外邦人信主的數目滿了以後,以色列人將會經歷前所未有的屬靈復興被選召的真以色列人都會相信耶穌。

神的恩賜是為著所有人,但是唯獨那相信的、那以信心回應的才有兒子的名份,才是那被選召的。神所選召的餘數指得是未來得救的以色列人。

當我們想到神的選召,我們應該想到基甸的三百名勇士。雖然有萬人來赴約,但是只有少數人被召。有些人認為神的救恩是普世性的,是人人都得救的,無論是否相信耶穌為救主。但是這卻不符合真理,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成為神榮耀的器皿,也有那被棄成為毀滅的器皿的。

被神揀選的你是件光榮的事情,是值得感恩的。但是不要成為那自誇驕傲的人,像在羅馬教會的外邦門徒一樣。保羅在本章解釋神並非爛好人一個,像個給予禮物的聖誕老公公,他提到神除了恩慈以外還帶著嚴厲。神的嚴厲在棄絕不相信的以色列人上看得非常明白。他們有著亞伯拉罕的血統,是從那應許的兒子以撒而來的,但是因為他們以行律法為自義,不效法亞伯拉罕以信神為義,神依然不認他們為真以色列人。所以倘若我們這外邦門徒離了主背棄了信仰,神也會不客氣的如同砍下以色列枝子般地,把我們(野橄欖樹枝)從救恩的承傳樹上砍下。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神的忍耐是有時效的,但卻是無次數的 – 神是不計算惡的。意思是說,何時我們悔改、何時我們再相信、何時我們再靠聖靈的律不靠肢體的律,神的救恩還是有功效的,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這也代表我們需要長久活在祂的恩慈裡,常常活在願意當中。

換句話說,即使曾經Profess (口頭接受耶穌,心裡有某種程度的感動) 過耶穌,後來遇到患難、或是逼迫、或是世上的思慮、或是錢財的迷惑(撒種的比喻)就不再回轉向主了,我們可以說這人或許根本沒有被揀選。就算有也是如同「從火裡經過的一樣」不榮耀 (林前3:15b),但是有沒有被揀選不是當下可以斷定的。我們到最後可能會驚訝,那和你我一起接受佈道家救恩呼召的人,居然沒有在那被揀選的行列裡。

神的預定是以族群為單位,並不是以個人為單位的。雖然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可是大多數是被棄絕的,唯有被揀選的才是真以色列人。外邦人也是只有被揀選的才算是那外邦人數目中的一員。

羅馬書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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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得救的基督徒都需要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但是在這個說話不算話的世代,我們更是要檢視自己是否誠心的口裡承認耶穌為生命的主宰,還是祂只是你的一個人脈?這個恩典就是如此簡單,可是代價卻是極高。相對的,主耶穌向我們要求的委身也是全部的。

試問這世界的宗教有哪個以恩典做出發?每個宗教都是以行為換取一絲絲自義,或是借由捨去來杜絕自己的不義。基督的恩典卻只有接受的份,無需任何的付出及討好。我們一切「脫去舊人、穿上新人」的動作還有屬靈與屬肉體的交戰只是自己對這個新的屬靈生命的反映,並不是得救的條件。也許一個在病床上剛信主的弟兄下一刻就過世了,完全無法做什麼義的事,他是直接脫離罪和死的律到父神那裡。

但是大部份的基督徒都不是臨死才信的,我們要怎麼活、要為誰而活,成為這得救生命的反映。換句話說,真的被聖靈重生的人也許不是完全的,只是屬靈生命剛起步的嬰孩,但是對於屬靈的追求卻是有著不可消滅的熱忱,這是成聖的開始,而不是稱義的條件。

既然好行為不是稱義的必須,那有什麼差別?套句口語化的問題:你是想要來世才享受這種福氣,還是今生就開始享受到呢?行出真理本身就是一種福氣;我們享受的不單單是物質,更是在聖靈裡的平安及喜樂。也許你心想事成,一帆風順,或許別人樣樣都比你行比你好。保羅說萬事我都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這代表得著基督才有那真實的價值,至於其他的都只是糞土不值錢。

我們可以從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中來明白屬靈的福氣。拉撒路的一生從世界角度來看,他有極大的缺乏跟患難,但是從屬靈的角度來看,我們得知他是個蒙神所愛的,以至於死後直接被天使帶去享福。反觀財主的下場,雖然他的一生從世界的角度來看是享盡福氣,可是死後卻落入陰間。這種屬靈與屬世界強烈的對比和的落差,是值得我們警惕的。

羅馬書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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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揀選不是出於偏心更不是出於錯誤。對於我們基督徒而言,絕不要以為自己比別人更有“慧根”能夠領悟神的道,或者更加虔誠才尋見神。請不要搞錯了,這一切都是神的揀選,祂的功勞。歷史以來從不是人主動地找神尋求神,都是神主動地親近人,將祂自己給啟示出來。讓我們一起來體會神的恩典吧!

羅馬書九至十一章是特別解釋以色列人如何也得救。當時在羅馬教會的外邦基督徒比例和影響力都比猶太基督徒還大,保羅希望外邦弟兄姐妹也能夠為以色列人得救有負擔而不是自誇。基於如此原因,此章有個主題不能忽略,那就是「神揀選的憐憫」。這裡保羅絕對不是對預定論教義做解釋。

保羅提出個問題:神的救恩的旨意是否可以照祂自己的意,揀選祂的器皿為祂所用,同時也不違反祂的公平公義呢?答案是當然,神可以同時兼顧憐憫與公平。神的揀選是出於祂憐憫的愛,不是偏心。你知道嗎,神作事是有條理的,有先後順序的?救恩先來到以色列人,因為神的憐憫,後來到外邦人,也是出於祂的恩典。

以掃和雅各這兩個兄弟本身都不是完美的模範,一個屬血氣、血氣方剛,而另一個卻常以欺騙達到目的、心機沈重。這二人其中一位被揀選就已經是憐憫了。我們得基督救恩豈是因為我們行得正?豈不都是出於神的恩典,為要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自己誇口?

耶穌有個比喻說到有個主人的葡萄園請工人採葡萄,清晨找來的工人答應工資為一錢銀子,但是後來主人看到還有人沒有活做,於是後來又請了工人,到了下午五點市場,還有沒工作的工人,於是都請了過來。到了晚上付工資的時候,那下午工人和清晨工人都拿到了一錢銀子。於是清晨工人埋怨主人做好人(Being Generous)。主人並沒有虧待清晨工人,因為工價老在開工前講好是一錢銀子了。耶穌問說主人的東西難道不可隨自己的意思用嗎?同樣的,憐憫的事不是論功行賞的概念,或者在乎人的行為,乃是在乎給予的是誰。

在屬肉體中並沒有悔改。大衛王也是被揀選,也是犯了罪,但是他繼續被神用,是因為他有認罪悔改。耶羅波安被揀選為以色列王,但是他不以耶和華為神,最後一樣被棄絕了。

9:22預備遭毀滅的器皿,這是一個最慘的身份。一個不敬虔不悔改的人因為拒絕耶穌而招來神的忿怒。神不使人有罪,神乃是尊重人,讓他自己選擇要不要轉向耶穌得拯救。

不是神預備人遭毀滅;預備一詞在原文是被動詞,代表神是被動的,絕不是神積極預備著那不得救的人進入地獄。這等人是在不悔改中儲備未來的審判。神願意萬人得救,不願意一人沈淪,只是不願意相信耶穌、寧願靠自己得稱為義的人大有人在。

神的揀選是出於神的恩典,但是能不能靠主忍耐到底,這卻是每個基督徒的考驗。

羅馬書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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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耶穌基督那“愛加倍”(Agape)的愛必然使我們在患難中得勝有餘。

你所經歷的事情,無論是信主前或信主後發生的,沒有一件是超出神的掌縫間的。所以不要活在絕望中,認為自己在自食惡果,神會將那結果成為祂特別的祝福。從耶穌的家譜我們看到神依然使用一些不光彩的家醜,像是她瑪、喇合、路得、拔示巴來成就祂救世的計劃。

本章可說是全羅馬書的高潮,這是充滿希望而且熱血沸騰的福音。從罪得解脫到基督無隔絕之愛的確定,我們的救恩是建造在耶穌基督永不搖動的根基上。這是牢靠的,是不變的真理。

在當時基督徒正受到逼迫,而且預言將為基督的名受更大的迫害,保羅明確的鼓勵基督徒不要以為主的愛斷了線,停了供應。神透過在基督耶穌裡的愛絕不是沒有盼望的,而是盼望將來身體得贖。為什麼如此盼望身體得贖呢?因為當時的基督徒受逼迫飽受患難、困苦、飢餓、赤身露體、天天活在被抓被殺的危險當中,身體狀況極差,可能連孩童都因為飢餓逃難而身體殘缺,所以他們信靠神必不會輕看他們所受的苦楚。反倒是自由世界的基督徒沒受什麼逼迫卻一昧的注重養生,為得活得更健康而忽略了生命最重要的,是順從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

保羅在此用未來榮耀的盼望來激勵基督徒靠主忍耐到底,因他深信沒有從哪裡來的迫害,無論是掌權的,甚至是天使,能叫神的愛停止,因為主耶穌愛我們。就是這份關係祂為我們祈求,聖靈也同時為我們祈求。

從這樣的了解讓我們再來讀8:28「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對神的掌權就有更新的體會。這一節聖經是講信靠主的確據而非應許。

一首詩歌的歌詞寫到神的信實:”My soul’s secure, Your promise sure, Your love endures always”。 這裡有個動詞是我們需要做的,那就是忍耐等候。在患難中要忍耐等候。在受苦中也要忍耐等候。每個人都有苦楚,只是程度上的不同。不管是錯誤帶來的苦楚,或是為義而受的逼迫,亦或是惡者來的攻擊,我們在主裡已經得勝有餘了。這場硬仗已經在十架上贏了,我們只需要「忍耐等候」就夠了。

至於看得到的結果是如何,我們只需要相信8:28「萬事都互相效力」就夠了,畢竟他人的成就不能複製在每個人的身上。

羅馬書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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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靈長輩叮嚀我們信主重生後才是硬仗的開始,使徒保羅在第七章也指出同樣的交戰,肢體的律和心中的律的爭戰。就連耶穌在受洗後在禁食中也受撒旦三次的試探攻擊,挑戰耶穌的人性。作為基督徒的你,是否也有同樣爭戰的經歷?

有的解經家認為第七章在說到基督徒成聖的教義。7:21-23 提到了三種相對律:犯罪的律與神的律、肢體的律與心中的律、有個律與聖靈的律。前者的律都是惡的,後者的律都是善的。神的律是自由是生命,但是犯罪的律卻是定罪是死亡。

信耶穌後,心中要順服神愛神的律一直在和受墮落世界影響的肢體的律拉扯。什麼時候被拉下就成了犯罪之律的囚犯,什麼時候得勝就成就了神的律。「有個律」就是那惡者的引誘一旦和我們肢體中的私慾結合,就懷胎成為罪惡 (雅各1:13-15),還好神提供了我們那賜生命生靈的律,要使我們結果子得生命。

簡單來講,當神重生我們以後,我們漸漸地明白何為真理,我們也以此為我們的追求的目標。但是時常心有餘而力不足,原因就是那老我也就是那舊的習慣,一直的被神給挑戰被更新。

更新不會魔術般的變化出來,乃是像生命長大起來一樣。基督徒是無法靠著意志力長大結出生命果子的,離了主我就不能做什麼就是這個道理,基督徒得必須依靠聖靈才能成勝。

羅馬書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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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時常把福音的普遍性給限制住了;福音本是要救一切相信的人,不是改頭換面之後才能得到拯救。恩典是可以穿透任何頑固的外表,任何年齡的代溝,喚起內心深處的需要。因信稱義並不是得救的第一步,而是稱義的唯一步驟。既然如此,為何保羅要寫羅馬書寫得這麼多、這麼複雜呢?聖經為什麼還需要這麼多書卷呢?

有人不諱言地問說既然已經稱義了,又遮蔽在恩典底下,我理當不在律法管轄之下,那麼無論我做什麼都不算是犯罪啊!這不是很好嗎?我可以回去過從前罪人的生活使這恩典顯多嗎?信耶穌賜予我免死金牌,讓我有唯心所願的權利嗎?當然不對!原因是因為真正被福音給拯救的人,是打從內心承認自己是有罪的人。這人看見自己的真實光景,在絕望中相信唯有耶穌有權柄能赦罪。神不要Professing Christians (口頭的基督徒),口是心非的基督徒我們只能說,聖靈什麼時候重生他我們不曉得,這不是我們能夠斷定的。 值得深思的是,耶穌說門徒的道路是小路是窄門。走這條路的人不多,大多數是走大路進寬門,但是那不會進入永生。恩典是接受的,可是得勝得獎賞卻是自願付代價的。本於信 (神的恩典,因信稱義) 以至於信 (做順命的奴僕 6:16)。

所以保羅接著用洗禮來解釋得救的基督徒是什麼樣式。基督徒那帶罪的舊人跟耶穌一樣定了十字架(像耶穌一樣是自願上去的),換來一個復活重生的新人,有新的價值觀、新的目標、新的生命、新的國民(愛子國度的國民)。 這個新的身份代表著重新的委身,一個獻上自己為義的身份。不是出於強迫,不是出於罪咎,而是出於自願,甘心獻上自己為祭給神。

人如何回應神的愛?只有透過願意。任何不出於心甘情願都不是神所要的。

羅馬書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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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稱義做的工作叫義工,做工贖罪行的事情叫罪事,所以再怎麼贖罪也只能做罪的事。恩典恩典,只有收的份,做的全無份。當人一旦與神和好,這是何等的輕鬆,無債零負擔呢?!

保羅說在這恩典裡,就算是受壓也能產生可誇口的喜樂,而且忍受患難到最終會產生那有把握的盼望 (那忍耐到底必然得救。可13:13),因為神的聖靈要幫助我們。這患難為要檢驗我們的品格。若是說做基督徒卻不受患難的檢驗,就像是一個沒受過訓練的軍人,不能為國家效力。所以若是你有什麼壓力及患難,絕對不是主不聽你的禱告,有些時候是主對你的試驗。有個屬靈前輩曾說過:當神在試驗你的時候,要禱告我能學到什麼 (What), 而不是我怎麼逃開 (How)。

用羅馬書的中心思想來註解最近某候選人說的話,他說:「基督教能成功,不是耶穌基督,因為耶穌33歲就掛了;能夠成功是因為聖保羅把耶穌基督福音傳到羅馬帝國每一個角落。我今天就是要當聖保羅,我就是傳遞福音的人。」保羅真的能夠使人改變、帶來大能,解決罪的審判嗎?

世人的公平正義跟神的義是不同的,從神的標準來說,真正的公平正義,是在耶穌基督裡才有的。世人看成功和失敗也跟神看得不同,人看耶穌是個失敗者,因為他受刑罰被釘死,但是神卻定意要愛子耶穌在十架上死了後復活來戰勝死亡的權勢,以至於之後的門徒有大的膽量,寧願用死來見證耶穌的復活。保羅是位神好用的使徒,但是就以神的公平公義來說,最早殉道的司提反並非不是沒用的門徒,反倒他是很有影響力的,在他殉道的時候看見天開了,還有他看見神的的榮耀。這整個過程在保羅信主後,一定為他奠定受苦有盼望的模範。

以下有幾個相對立的用詞,了解這些對立的用詞會幫助我們抓住第五章後半部的重點:律法與恩典、過犯與義行、死亡與永生、悖逆與順從、亞當與耶穌、定罪與稱義、罪惡與公義、審判與恩賜。保羅在告訴我們緊緊抓住後者,因為靠恩典是比靠行律法有完全的把握得著稱義。所有不相信耶穌的人就落入跟亞當一樣被死亡掌權了。相反的,那相信耶穌的人就從復活的主得著永生,不受定罪反倒稱義了。

羅馬書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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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神要算你所有過犯的帳的話你是否可以過關? 還是你會跟神解釋你以別種方式來將功贖罪? 或是要求extra credit? 到底是怎麼算帳的呢? 忌妒的罪是可以用善事來抵的嗎? 驕傲的罪是可以用捐獻來換嗎?

聖經說不能。所以神將獻祭的方式和功用啟示給以色列人, 為的是要讓人知道每個犯罪的後果是死, 而藉著動物的犧牲流血來代替我們還債,所以周而復始的獻祭成為以色列人的儀式。

羅馬書第四章的中心思想是亞伯拉罕如何在神面前被算為義。以色列人認為是行律法,但是保羅說絕對不是,因為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以色列人認為亞伯拉罕是受割禮後才被稱義,但是保羅說絕對不是,因為他在未受割禮之前就被稱義。所以神的救恩不單單保留給神的選民以色列人, 也留給一切信神的人。

這樣看來, 相信誰就很重要了。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 (4:17)

請注意這樣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信仰。各個宗教沒有如此復活的概念,這也是恩典的信仰。相信神子耶穌就是那為我們罪帳還債的唯一方法。就像亞伯拉罕, 耶穌就是那降臨世間死而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

羅馬書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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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rl jumping into the sunshine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羅3:22

這是多麼好的一件事,無論我是不是個成功的父母,卓越的專業人士,或是有錢的商人,神要赦免我們一切的罪和不完全,使我們有資格成為祂國度的兒女,沒有分別。讓我們因為我們得自由來讚美神吧!

啓示錄說到願意的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沒有分別,只怕你沒有願意的心。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 – 沒有分別,只怕你不願意來耶穌這裡得飽足。耶穌邀請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得安息 – 沒有分別,就怕你不願意。

當耶穌行在水面上的時候彼得願意走到祂那裡去,耶穌便邀請他來,於是他就同耶穌走在水面上。所有凡來到耶穌這裡的人沒有一個人空空的離開不帶走生命、飽足、平安和經歷。願意是我們得救唯一能夠做的事。當人願意的時候,聖靈就彷彿拿到了許可在做適合的時候工作使人可以重生得救。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羅3:23)

罪就是沒有達到神的標準。對於猶太人,神的律法就是個完全的標準,叫他們清楚知道:
1) 神的標準是什麼,
2) 看清自己是有罪的,所以天天反覆的需要獻祭贖罪。

對外邦人神雖然沒有明白啟示祂的律法,但是神的義都明明白白地刻在人的心版上,使人知道自己不夠,有贖罪的慨念。

世上的哲學給予人的罪惡感、羞恥感合理的解釋。宗教則提供行動來減少罪過。但是唯有信靠耶穌罪才能完全一筆勾消而得著神的義的認可。大家都知道自己的錯自己扛,但是神解決的方法卻是自己的錯耶穌受罰。這是何等寶貴的恩典啊!

羅馬書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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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每人都將面對神的審判, 這個世界才真正會有正義。你受不了現在面對的不公平嗎?聖經說人人都要為今生所做的做交代,祂會做最公正的審斷。你準備好面對將來的審判了嗎?

神的審判乃是照著真理來審判。人的判斷往往是不全面的。片面及袒護自己的事實(律師的策略)時常左右著公義的判決,這是我們在社會上經常看到的現象。只要某富翁請到了大牌的律師團,原則上八九成是贏定了。沒有人可以自以為義, 因為人不可能永遠不犯規、不犯法,就連法官和律師都會超速和狂傲。保羅說人人都當悔改。 福音不止是向以色列人傳, 也向外邦人傳,為要救一切相信的人,因為神不偏待人。社會地位和財富並不會使你在神眼中比其他人更重要任何一點。所以神必須是你個人的神,不能攀靠關係。今天你不能因為父母愛主, 就認定自己也一起得救。耶穌告訴尼哥底母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天父只認孩子不認孫子。

猶太人認為割禮是神揀選他們特別的記號,所以他們把一個外在的形式代替了內在的生活。我們都知道神喜歡聽命勝於獻祭,保羅在勸醒猶太人不要只在乎那外在的割禮,卻沒有在心裡內化神的律法。

其實在第三章保羅就明白的說猶太人或外邦人(我們)都在罪惡之下,不管是有神的律法(猶太人),或是良心刻在心裡(外邦人),都過不了神的標準。所以保羅絕不是建議大家努力不懈地做律法上的事,或是靠著良心來行事才能符合神的義。他是在告訴我們;神的義既然是完美的,就絕對要倚靠祂才能合格。若是哪個人在神的義上完全了,那麼完美的神不就只跟這人一樣沒有特別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