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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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吃祭偶像之物,有人覺得凡是拜過的東西都是污穢的,吃了以後就會沾染污穢;也有人認為,這是教會的規定,反正遵守就對了。

本章給我們另一個不同的觀點:上帝看重的並不是 「食物」本身,所有的食物都是祂所創造的,都是美好的,並不會因為拜過偶像而損及它們的美好,神所在乎的是 「人的生命」,人要彼此相愛、彼此相顧,剛強的要體貼軟弱的。

事實上,我們的信仰是一個自由的信仰,因為真理能將我們從罪惡的捆綁中釋放出來;我們固然是自由的,但是其他人卻不一定了解這樣的自由,以為我們吃喝是過度放縱。所以為了要榮耀神、作好見證、不要絆倒人,所以我們是為了別人的良心的緣故而選擇不吃祭偶像之物。

尤其是教會的弟兄姐妹,可能以前拜過偶像,也吃了祭偶像之物,現在歸信了基督,摒棄了一切過往的信仰,加入了教會,卻看到教會中其他弟兄姐妹,肆無忌憚的吃起了祭偶像之物,難免信心動搖又或者輕視懷疑我們的信仰,影響弟兄之間的和睦,不可不慎。

因此,是否可以吃祭偶像之物,保羅在這裡所給的原則是為了不絆倒人,所以不吃。以 「體恤他人的良心」為原則,除了應用在吃祭偶像之物以外,也可以在其他事物上加以應用,比如:方言禱告是好的,但如果在公開敬拜時用方言禱告,致使不說方言的肢體感到疑惑、害怕,就不要在公開場合用方言禱告…

在教會中,我們除了以敬虔的心敬拜神之外,更要以愛心與憐憫,彼此尊重、彼此體恤,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