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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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神要算你所有過犯的帳的話你是否可以過關? 還是你會跟神解釋你以別種方式來將功贖罪? 或是要求Extra Credit? 到底是怎麼算帳的呢? 忌妒的罪是可以用善事來抵的嗎? 驕傲的罪是可以用捐獻來換嗎?

聖經說不能。所以神將獻祭的方式和功用啟示給以色列人, 為的是要讓人知道每個犯罪的後果是死, 而藉著動物的犧牲流血來代替我們還債。所以周而復始的獻祭成為以色列人的儀式。

羅馬書第四章的中心思想是亞伯拉罕如何在神面前被算為義? 以色列人認為是行律法但是保羅說絕對不是,因為 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以色列人認為亞伯拉罕是受割禮後才被稱義,但是保羅說絕對不是因為他在未受割禮之前就被稱義。所以神的救恩不單單保留給神的選民以色列人, 也留給一切信神的人。

這樣看來, 相信誰就很重要了。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 (4:17)
請注意這樣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信仰。各個宗教沒有如此復活的概念,這也是恩典的信仰。相信神子耶穌就是那為我們罪帳還債的唯一方法。就像亞伯拉罕, 耶穌就是那降臨世間死而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