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羅西書1章: 基督是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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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曾對身邊的門徒們問道, “你們說我是誰?”在歌羅西書, 保羅就這個問題做了全面的解釋 – 耶穌基督不但是個人的救主, 教會的元首, 祂更是一切的開始, 世上一切的存在也是為了耶穌。

“愛子是不能看見之神的像, 是首生的, 在一切被造的以先。” (v15) 耶穌道成肉身, 成了活生生的、門徒們可以摸著看的見的人, 經由人的形象將神的一切, 譬如祂的性情、權柄、榮耀、智慧、慈愛、溫柔、忍耐、公義等等, 使之實體化給人看見。

耶穌取了人子的形象使人能夠認識神, 但這並不妨礙祂本身的神性。 耶穌並不是 ”神最完美無缺的創造”, 祂是為神所生、與神同等的。世界的一切是由祂所造, 因祂所造、因祂而得維持 (v17), 祂的地位凌駕超過世上一切受造之物。

因此, 耶穌並不是如同諾斯底主義所倡導的, 是個高級靈體或是稍有瑕疵不及神完全完美的 ”半神”或 ”次神”, 祂乃是創造並統管宇宙一切, 與神同等, 在祂裡面有完全的豐盛的、超乎萬有之上的主。如同在啟示錄中耶穌的宣告, “我是阿拉法, 我是俄梅戛”, “我是首先的, 我是末後的。”

腓立比書4章: 喜樂的秘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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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在本章教導得著喜樂的秘訣是:

  1. 交託與禱告:把憂慮、重擔都藉著禱告交託給神,平安喜樂便會天天隨著我們(V.4-7)。如果禱告完了,仍然感到憂慮、重擔,那表示我們並沒有真正的交託,必須要繼續來到神的面前,持續禱告到全然釋放、平安充滿了我們的心為止。
  2. 遵行神的旨意使我們喜樂:包括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等美好的德性都要竭力去行(V.8-9)。生活中有許多愁苦是因為我們沒有切實遵行神的旨意而發生的;遵行神的旨意常常要求我們要先付出代價,但是卻能結出美好的果實來,使我們的生命豐富、喜樂而美好。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做的盡都順利。(詩1:2-3)
  3. 知足常樂:如果我沒有一雙好鞋可穿,那就為我還有一雙好腳可以走路而感恩吧!即使在極度缺乏、卑賤、貧困、艱難的環境之中,仍然可以找出許多可以感謝神的地方,那便是我們在苦難中仍然知道神與我們同在,使我們的心仍然能喜樂的原因。(V.11-13)

腓立比書3章: 耶穌是至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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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宗教信仰方面,保羅具有十分傲人的成就與優渥的條件,在他的信仰中,曾經滿滿都是輝煌的成就,但是他卻不認識耶穌。直到保羅在大馬色遇到了耶穌,他才發現,唯有耶穌才是生命中的寶貝,因此他說,他為耶穌已丟棄萬事為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不認識耶穌就不認識神,不認識耶穌的信仰就不是真正的信仰。認識耶穌才有救恩,生命才會成長改變而豐盛有餘。我們在教會,在社會可以成就許多偉大的事工,但更重要的是:我們在每天的生活中是否更認識耶穌,更愛耶穌。有了耶穌就有一切,沒有耶穌就沒有一切,耶穌是我們生命中的至寶。

腓立比書2章: 以基督的心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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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基督的心」?基督耶穌就是神,祂有權柄決定所有人類的生活與命運,祂可以規定命令所有人類去做祂要我們做的事,因為祂是君王,祂可以命令一切;但是祂卻選擇了「奴僕」的形象來到世間服侍世人,為所有悖逆神、犯罪的人而死。

當保羅要求信徒要以基督的心為心時,是要我們效法耶穌基督一樣的謙卑捨己。或許我們覺得委曲,我們要伸張公義,我們要爭取應得而未得的權益,

我們要求被公平的對待…。但有時我們要求公平、公義到一個地步,甚至要用不公義的、不誠實的、不道德的手法去爭取我們的權益。這樣的想法和作法並沒有效法我們的耶穌,也沒有以基督的心為心;正確的作法與態度是保羅馬書12:19-21所教導的「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基督徒無論在教會,在社會,在家庭中都要學會犧牲捨己,學會放下自己的權益去成全別人,放掉為自己伸冤報復的機會,惡人若硬著頸項持續作惡,上帝必定會親自報應他們,我們若將審判與報應的權利都交給神,世界就不會有這麼多的惡不斷產生,更惡並不能阻止惡,唯有愛擁有真正改變人心的力量,唯有良善才能徹底消滅邪惡。

腓立比書1章: 合神心意的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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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羅所寫給各教會的書信中,我們可以發現,相較於哥林多教會,保羅對於腓立比教會沒有半點責備,只有喜樂、讚美與鼓勵。因為腓立比教會是一間合神心意的教會:

  1. 腓立比教會的長進讓傳道人心中喜樂,充滿感恩,沒有痛心,沒有憂愁(V.3-4)。
  2. 同心合意的興旺福:有時為了要傳福音,反而造成教會分裂,因為一個要這樣做,一個要那樣做;因此能「同心合意」的一起興旺福音才是合神心意的教會(V.5),不像哥林多教會為了各自支持的傳道人而分門別類、結黨鬥爭。
  3. 順服聖靈的感動,並靠主完成主所託付的工作(V.6)。
  4. 腓立比教會敬重傳道人、關心傳道人的需要,並且排除萬難供給傳道人的需要(V.15-16),而哥林多教會則有許多人不但不順服、不敬重傳道人,反而質疑並挑戰保羅的權柄。

為我們的教會禱告,求神使我們的教會能成為一個敬重傳道人、同心合意興旺福音,順服並倚靠聖靈的合神心意的教會,阿們!

以弗所書6章: 信徒生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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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順父母:無論父母過去有什麼不對或不完美的地方,他們都已經盡了他們最大的努力了。我們當存著感恩與愛心去孝敬、回報他們。

按神的旨意教養子女:不要惹兒女的氣,所謂惹兒女的氣是指~貶抑不尊重、忽視、不了解、期望過高、僅在他們有好表現時才給予愛、強迫他們接受我們的目標、想法、拒絕承認自己的過錯…等。

受僱者要忠心負責,為老板工作就像是為上帝工作一樣。有些基督徒會利用上班時間或辦公室資源來聯絡教會的事、做教會事工,覺得教會事工比工作更重要。其實這樣做並不是好見證,也不榮耀神。

老板要以同理心對待員工,不可以「員工的衣食父母」自居,他們雖然為你工作,拿你的薪水,但他們在神面前同樣是尊貴的,是值得被尊重的。

在世過得勝的生活

  • 注意物質界中存有靈界的爭戰。基督徒若忽略「靈界的爭戰」,就會常常無故挨打、受攻擊,卻不知道為什麼。
  • 抵擋邪靈攻擊並不一定要去學趕鬼的技巧,而是要明白並切實遵行「真理」,將「公義」常放在心中以分辨衡量並避免一切不公義之事,傳「福音」給未信之人,操練自己的「信德(信心)」,不要被艱難與惡者的攻擊打敗;接受「救恩」,救恩使我們得以進入神的國成為神家裡的人,得蒙神的保守;以「神的道」來辨明自己不潔的心思,(來4:12)作一個手潔心清的人。

以弗所書5章: 信徒生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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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繼續談到信徒的生活準則:

  1. 愛心行事:每件事的出發點皆為愛,而非利益當頭、自私自利。(V.2)
  2. 注意說話的內容與態度,不要讓人覺得我們是隨便、沒有禮貌的人。(V.4)
  3. 淫亂:任何在婚姻關係以外的性行為在神的國裡是無份的。
  4. 貪婪就是拜偶像:因為所熱心追求的人事物已經成了他們的偶像(V.5)。若想知道自己是否有貪愛的人事物,可以用一個禮拜的時間記錄自己所做的事及收支記錄;若有某項人物事花去我們太多的時間和金錢,那可能就是我們的偶像。
  5. 如果生活中有一些事物是我們不敢攤在陽光之下的,那便有可能是暗味無益的事,不是光明所結的果子,求主對付我們暗中的罪(V.8-14)。
  6. 要愛惜光陰(V.15-20)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我們需要花更多時間親近神,以期能明白神的旨意、尋求真理與智慧,尋求聖靈的引導與同在,並多花時間與弟兄姐妹一同敬拜神、服事神。
  7. 夫妻相處之道(V.22-23): 不要管世界上女性主義如何強烈,個人主義如何興盛,這些似是而非的道理使得社會更加混亂不安,社會秩序即將崩盤。只有妻子在家尊敬並順服自己的丈夫,丈夫體恤並深愛妻子,才是蒙福之路。

以弗所書4章: 信徒生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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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共有6章,信息可分為二部分,1-3章是教義,講到罪人如何蒙恩,4-6章是實踐,是講到人蒙恩後的生活。

  1. 信徒要彼此相愛,運用恩賜,同心合意的在靈命與真理方面成長。教會是信徒屬靈的家,使我們能持守在基督裡直到見主面,因此信徒得著救恩之後,首要任務便是「加入教會」,與眾聖徒一起成長(V.1-16)
  2. 第2章提到信徒未信之時的光景是黑暗、放縱情慾的生活;本章則提到信主之後,我們必須脫離過去罪惡敗壞生活,效法耶穌基督過合乎神的心意、有真理的仁義與聖潔的生活(V.17-24)
  3. 信徒要過仁義、聖潔的生活,並不是遙不可及、達不到的目標,只要從過去的一些壞習慣開始改變即可:
  4. 棄絶謊言:謊言使人失去對我們的信任,嚴重影響著我們的工作、生活與人際關係(V.25)
  5. 管理自己的怒氣:怒氣若沒有控制管理,就會在言語和行動上傷害人、得罪神,怒氣若放在心裡過久,就會變成仇恨與苦毒,這是給魔鬼留地步,將會對我們自己和周遭的環境造成更深、更廣、更久遠的傷害。(V.26)
  6. 有一份正當職業:不要一心想要急速發財,而去從事投機事業或非法的、不道德的工作,而是腳踏實地的,運用自己的一技之長去賺取生活所需。這樣自己不但不必過著低聲下氣、仰人鼻息、患得患失或偷偷摸摸的生活,也可養活自己和家人,過心安理得的生活,若是有餘,還可以幫助他人。(V.28)
  7. 改變說話的方式與習慣:我們已經習慣說貶損、批評、嘻笑、譏諷人的話語,但這些話語只會傷害、拆毀我們的家人子女、朋友與教會的肢體,因此,我們需要改變自己說話的習慣,將負面的話改成正面、積極、鼓勵人、造就人、使人得益處的話。

以弗所書3章: 教會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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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不是地上的宗教團體、慈善機構或社區服務中心或社團活動部門。教會的本質是屬靈的、屬天的,第一章提到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具有超過一切執政、掌權者的大能大力與權柄;第二章提到教會擁有「福音的奧秘」,有聖靈居住在其中,引導、改變信徒的生命;本章則提到教會的任務是叫世間萬族都能明白神百般的智慧和祂的旨意(V.10-11)。

因此,世上的教會無論大小,都有神的同在、神的權柄,都肩負著福音的使命,只要我們有信心,都必經歷神的大能大力。所以,我們不要小看教會的禱告,每一個信心的禱告都必蒙神的垂聽與應允;也不要小看教會中的每一個信徒,每一個真心相信耶穌的,無論大小都是神的兒女、神的寶貝,更不要輕看生命中每一個小小的改變,一個小小的善行,因為上帝可以藉著所有小小的禱告、小小的改變、小小的善行彰顯祂的大能大力;但願祂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裡,得著榮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阿們!

以弗所書2章: 罪人在得救前的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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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邪靈惡者作邪惡、惹神忿怒之事,放縱肉體的私慾(貪吃、貪玩樂、貪圖物質享受),隨著肉體和比中所喜好的去行。屬靈方面與基督無關,在神的應許之外,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是在一個極黑暗、悲慘的光景之中。

罪人得救的條件:我們得救沒有任何條件,不需要繳費,也不需要有高學歷或表現優良的好行為;完全是出於上帝白白的,卻是無價的恩典,我們只需要單純的相信並接受即可(V.8-9)。

得救後所蒙之福:不再是外人或是客人,是神家裡的人(V.19),信徒彼此連結成為聖靈所居住的聖殿(V.20-22),行事為人與悔改的心相稱,從作惡的生命改變為行善的生命(V.10)。

本章是在說明罪人信主前後截然不同的光景,我們原本是作惡、黑暗、悲慘、沒有價值的生命,如今卻因著耶穌白白賞賜的救恩(其實是耶穌已經為我們付了極高的代價)成為神的兒女,生命由邪惡改變成聖潔光明善良的生命。

讓我們一同向神獻上感恩與讚美,因祂的救恩,使我們殘破不堪的生命變得豐盛、喜樂、平安,這也是以弗所3:3-6節所提到的福音的奧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