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9章: 神的榮耀

1

猶太人認為犯罪和受苦是因果的關係, 人因為自己犯罪或是祖宗犯罪, 因而受苦。所以門徒們問耶穌 “這人生來是瞎眼的, 是誰犯了罪, 是這人呢, 是他父母呢。”(v2) 耶穌並沒有回答他們的問題, 他只告訴他們這個人所苦 “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v3)。

耶穌並沒有試著解釋罪和受苦之間的關係, 祂更著重在人藉由受苦能夠經歷神。若基督徒在受苦的時候能夠緊緊的抓住神, 他必經歷神的憐憫、帶領和恩典, 並從困境中看見神的榮耀的同在和能力。此外, 這受苦者本身就是那美好的見證, 從他身上人們看見了基督徒的堅忍, 信心, 忍耐和各樣的美德, 有基督的馨香之氣。這樣, 無論是受苦的基督徒或是旁人, 藉由受苦都能察看並經歷神榮耀的大能, 並將榮耀歸給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