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的服事受到許多人的抵擋質疑; 有些人因為祂的出身 (加利利), 有些人因為祂沒有受到高等教育, 有些人因為怕猶太人, 有些人因為祂所說的話和行的異能。這些人拿不定主意議論紛紛, 有的人說祂是好人, 有的人說祂是迷惑人搧動群眾的假先知。而最有知識, 最明白律法, 最熱衷考察聖經, 最應該認出彌賽亞的法利賽人卻想殺祂。
法利賽人殷勤的查考聖經, 鉅細靡遺的追求執行律法禮節, 但他們並沒有因為豐富的知識而認出彌賽亞, 反而他們的知識使他們自高自大, 固執的認定耶穌的“罪不可赦”, 逼迫陷害耶穌。
耶穌在17節指出, 人若立志遵行神的旨意, 就會認出祂的權柄, 並知道祂乃是受神差遣而來。法利賽人雖是律法的權威, 卻不真心的願意遵守神的旨意而“行公義, 好憐憫, 存謙卑的心, 與神同行”(彌6:8)。知識反成為滿足他們私慾的器具, 越是有知識, 反而更遠離神, 以至於他們引以為傲的知識成為阻擋他們認識彌賽亞的絆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