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福音書各自強調耶穌不同的屬性, 馬太福音強調耶穌是君王, 馬可福音表明耶穌是神的僕人, 路加福音強調耶穌做為人子, 而約翰福音則著重耶穌做為神子的身份。約翰福音在敘述上並不是依照事件發生的順序來描寫, 為要表明祂的神性。但約翰強調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是在婚宴上將水變為酒。
猶太人的婚宴時間長達7天, 這中間辦的是流水席, 酒用盡了該是多麼掃性的事。耶穌的這件神蹟是個將無變為有的神蹟, 表明祂的全能, 與第一章三節所提到的 “萬物都藉著祂所造的” 相互呼應, 證明祂是創造的主。
不但如此, 祂更是用最好的酒來代替水, 滿滿的裝了六大缸。那管理酒席的不明究理, 以為新郎把上好的酒藏到最後, 卻不知那是耶穌所預備的。神所賜下的福份, 是上好的, 是超乎人所求所想的, 並且是豐豐富富的。
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 是眼睛未曾看見, 耳朵未曾聽見, 人心也未曾想到的。 (林前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