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首尋求神公平審判的詩篇, 其中穿插了一段措詞強硬激烈的咒詛, 共有十八個看起來很狠毒的願望。
這一類的咒詛詩對現代人來說, 總是覺得接受無能, 但是我們不要忘記這些詩篇的歷史背景, 詩人並不是活在如今的恩典時代, 他們的時代是在律法之下, 而對於做假見證要誣告陷害別人的惡人, 神在申命記19:21的吩咐是要” 以命償命, 以眼還眼, 以牙還牙, 以手還手, 以腳還腳”, 更甚者, 在出埃及記21:23-25節, 還多加了 “以烙還烙, 以傷還傷, 以打還打”。
所以, 雖然咒詛詩乍看之下覺得很可怕, 但是這是符合當時的時代。當然, 在恩典時代的我們並不適用這樣的咒詛。因為如今我們有了更高的律, 耶穌要我們”只要祝福, 不可咒詛”(羅12:14) 當我們明白了時代背景後, 咒詛詩篇就不會再令我們心驚, 我們也就能夠理解詩人的十八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