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 小孩子需要父母悉心的教導, 使他們從小就有美好的品格, 良好的習慣, 這樣在他們長大獨立後不至於走向歪路。既然我們都知道管教的重要, 更何況我們的神呢?
在這一首詩篇當中詩人提到了兩種管教: 一是神必要審判惡人的惡 (v8-11), 二是神要管教自己的子民 (v12-19)。做惡的神必要審判, 因為祂是公義的神, 惡人的興盛不過是他們滅亡的徵兆。而另一方面, 神的審判也是盼望他們能夠悔改, 敬畏神離棄惡行。
而神的子民歷經許多的困苦, 卻也是神用以教導他們的功課。過程雖然痛苦, 但是這些功課的用意是為能在人的屬靈生命中豎立美好品格。在管教的同時, 祂的眼光也時常的在祂兒女的身上, 隨時的要來扶持和保護, 也要安慰他們使他們不致喪氣了。
耶和華, 你所管教, 用律法所教訓的人是有福的!詩9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