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2章: 身份與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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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所描寫的耶穌, 多著重祂僕人的地位。不同於其它的福音書, 馬可對耶穌的開場介紹非常的短暫, 並且沒有多加描述耶穌的家譜或背景, 反是短短的幾筆帶過, 在第一章就開始描述耶穌忙碌的服事生活。

人對於耶穌的服事感到驚奇, 他們看見了祂的權柄但卻不明白, 是因為他們不知道耶穌身為神子的身份。因為耶穌的服事, 人很容易把祂歸類成先知, 就如同施洗約翰一樣。但縱使是先知, 總歸也只是個人罷了。但是當耶穌說話行事帶著神權柄的樣式, 以神兒子的身份自居的時候, 法利賽人就受不了, 所以他們控告耶穌的第一項罪名就是褻瀆神。

當耶穌一點都不猶豫的宣布“小子, 你的罪赦了”的時候, 他是以靠著神兒子的身份所有的權柄宣布的。相較於 “起來, 拿你的褥子行走”, 罪得赦的恩典更大更好, 但並不是能夠憑著眼見的。對一個沒有權柄的人, 口說無憑的罪得赦, 的確比馬上可以印證的起來行走的神蹟容易的多了。但兩者對耶穌而言都不是難事。耶穌並不遮掩祂的權柄, 為要幫助人們明瞭祂的身份, “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

耶穌身為神的兒子的身份不會因為他處於僕人的地位而有所改變。因此馬可福音1章開宗明義的闡明耶穌做為神子的身份, 並以此作為福音的基礎。人講究有什麼樣的身份就該有什麼樣的地位, 但是耶穌顛覆了這樣的觀念思想, 祂以神兒子尊貴的身份甘心處於僕人的地位謙卑的服事人。但是這不表示人可以因為祂僕人的地位而輕賤祂, 因為祂乃是神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