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3章, 神藉著何西阿失敗的婚姻來表達他對以色列的憤怒與傷痛, 但是以色列的罪到底有多麼大呢? 在第4章, 神羅列了以色列的罪狀: 人民道德的崩壞(v1-3), 領袖棄絕律法以及貪婪(v4-10), 外邦淫邪的宗教儀式的滲透(v11-14)。
藉由這一段描述可看出當時以色列的敗壞。當以色列偏離了神的道, 人民便失去了最基本的美德, 而若是多數人都缺乏德性時, 人與人之間充滿自私仇恨強暴, 社會秩序將要崩潰。在這樣的情況下, 領袖們不但沒有擔負起引導人民的職責, 反而迎合群眾, 不再教導神的律法使人民知罪悔改, 反而藉由宗教職務之便滿足私慾。這樣, 在人民的無知和祭司的鼓勵下, 各樣偶像敬拜的邪淫儀式滲透入以色列, 加速以色列的滅亡。
由此可見, 當一個人離開神的道時, 故意不認識他、不遵行他的道時, 是將自己處在極度危險的可怕境地。他要失腳而卻不自覺, 得罪神、惹動神的憤怒卻沾沾自喜, 殊不知他其實已將一腳踏在懸涯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