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26章末記載彼得不認主之後的後悔,27章的開頭則記載猶大在背叛耶穌之後的懊悔。這是兩種不同的後悔,他們的結局也不相同。
彼得所代表的是在一個時間,基督徒因個人的軟弱的緣故而跌倒,縱使他心裡愛著主,但是他無法靠著自己勝過誘惑試探。當有人這樣的失敗跌倒時,基督徒應存憐憫挽回弟兄姊妹,而不是恥笑排斥,因為沒有一個基督徒可以誇耀說他從不跌倒。彼得跌到了,但是後悔回轉向神,所以耶穌體貼他的軟弱,並親自重建彼得。(約21:12-19)
不同於彼得,猶大所犯的罪是蓄意有預謀的。他從小處開始容讓罪生根滲透,最後與祭司文士合計謀害耶穌。耶穌平時與他的互動無法感動他。在25章耶穌當面的揭穿他,這何嘗不是一種最後的勸告與挽回?但猶大無視耶穌的警告(太26:24),他的心依然堅硬,並且一意孤行的走向滅亡的道路。他最後懊悔,也是因為犯罪產生了罪疚感,然而這樣的罪疚感卻沒有帶領他去倚靠神,他又無力憑著自己去扭轉所造成的局面,看不見任何希望。原本他不惜以出賣耶穌也要得到的代價,卻終為他所厭惡、難以擺脫。罪的可怕就在於此。它使人以為所追求的是寶貝, 可以滿足他、使他快樂, 所以即便是不擇手段也要得到。但是一旦獲得了,才發現原來是件燙手山芋,甩也甩不掉,即便是懊悔也來不及了。最後,他的結局是丟棄賣耶穌所得的銀子,自縊而死。
千里之堤, 毀於蟻穴。若是我們容忍罪慢慢的侵蝕,對它失去警覺,並且無視聖靈的感動,不願及時煞車, 或是跌到了不願意回轉到神面前悔改,倚靠祂重新站立,那麼我們就要被罪勾住,即至滅亡,如同猶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