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馬太福音9章2節, 耶穌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 引得文士心裡嘀咕。耶穌對他們的回答是, 說”罪赦了”或是”你起來行走”哪一樣比較容易呢?
乍聽之下, 似乎說罪赦了比較容易些, 因為這是內心靈裡的釋放, 比較不容易去證實。試想, 若是宣告”你起來行走”, 卻沒有馬上得到印證, 癱子沒有奇蹟式的復原, 那場面該會是多尷尬啊! 但是, 若是當真能夠做到使人的罪得到赦免, 那麼, ”罪赦了”就要比“你起來行走”要困難的多了。因為普天之下也只有神能夠做赦免人的罪了。
猶太人的信仰認為人的疾病是因為罪所致, 因此, 當耶穌宣告”你的罪赦了”, 並不是選擇一個容易的道路。這個癱子若是沒有痊癒, 那表示耶穌的宣告實在是無效的。
無論是說”罪赦了”或是”你起來行走”, 對耶穌來說其實差別並不大。但是祂選擇說”罪赦了”, 一則是解決這個癱子最深處的問題, 二則是”要叫你們知道, 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v6)。這是祂做為王, 對於祂自己所擁有的權柄的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