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12章: 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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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做了兩件事情大大的觸怒了法利賽人, 文士和祭司, 以至他們對祂動了殺心: 一是自稱為神的兒子與神同等, 這在他們的眼中是僭越, 褻瀆了神; 二是在安息日醫病趕鬼, 藐視律法。

為什麼安息日是如此的俱有爭議性呢? 安息日是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所賜, 是神賜給以色列人永遠的憑證(出31:13), 是以色列人引以為傲的標誌。問題是, 以色列人在其上增添了許多人為的條例, 即便是現代也有許多對於安息日的爭議, 例如按電梯鍵或使用手機這些行為, 是否會觸犯安息日。而法利賽人等宗教領袖嚴謹的守著這些苛刻的人為條例, 卻忘了神慈愛公義的本質以及神設立安息日的初衷。他們追求律法表面的條文, 罔顧律法的本意。

基督徒當引以為戒, 有時候我們會過度的執著於一些行事上的東西, 譬如說, 敬拜該唱那一種類型的曲子? 崇拜的流程應該如何? 到底應該是在哪一天做禮拜? 受洗應該是浸水還是點水? 諸如此類的辯論不知凡幾, 但是對於神的話語和屬靈的操練興趣缺缺。

耶穌是安息日的主, 因此祂可以決定祂是否要在安息日吃喝, 或是幫主人, 治癒人的疾病。同樣的, 耶穌是教會的主, 祂也可以決定祂是否要接納人不同方式的敬拜。只要是來自心靈和誠實的敬拜, 對於是哪一種方式, 即便是重金屬的音樂, 想必祂也是樂意聽的。既然耶穌都願意接納了, 那麼我們對這些外在的條例又有什麼好太過執著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