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10耶穌教導門徒,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 還可得赦免, 惟獨褻瀆聖靈的, 總不得赦免。”褻瀆是輕慢, 不尊敬, 故意冒犯的意思。這裡說的不得赦免的罪是指心裡故意剛硬, 拒絕神的靈在人的心裡動工。
好比法利賽人, 做為熟知神的律法和先知的教導的他們, 應該是有足夠的敏感度與聰明智慧來判斷, 耶穌趕鬼的能力來自於神, 但是他們故意將耶穌的能力歸咎在魔鬼, 貶低聖靈的工作。他們心裡剛硬, 一再的拒絕神在他們心裡的感動, 使得本來應有的敏感度漸漸的消失了, 最終原本是最該認出耶穌是基督的他們, 反而成為籌畫那將基督釘死在十字架的劊子手, 更還洋洋得意的以為自己護衛了神的道。
這是褻瀆聖靈的可怕之處, 當人不停拒絕神, 故意的與神對著幹時, 他就要慢慢的遠離神, 對罪無感, 卻仍舊自我感覺良好。這樣的人失去了認罪悔改的機會, 最終他的結局是無法得著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