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記錄了三個異象和神對審判兩種不同的態度。在第一個和第二個異象當中, 神要藉著降災來審判犯罪的以色列人, 但是因為有了先知的代求, 神憐憫免了刑罰給人認罪悔改的機會。只是, 當災難結束後, 神的慈愛憐憫並沒有促使以色列人悔改回轉, 他們反而有恃無恐的偏行己路, 導致神不得不收回他的憐憫, 不再寬恕。(v8)
在第三個異象中先知所見的準繩適用於建築, 在建造房屋的過程當中, 準繩可以確保新房子建得筆直。同樣的, 它也用在建築物的保養。老房子若是歪斜就有倒塌危險的, 使用準繩測量舊房子可決定這房子是否到了該摧毀重建時候了。神以準繩比喻以色列人如同那已經危危欲墜的城牆, 為著安全的緣故必須被摧毀。
雖然在這三個異象當中, 神表現出了兩種不同的態度, 但是這不是因為神對審判的態度搖擺不定, 反而, 這三個異象凸顯出以色列的冥頑不靈與咎由自取。神是公義的神, 但他也是憐憫的神, 他不會毫無預期的降下審判, 反而一再的給人機會悔改。當人一再的拒絕他的憐憫與寬容時, 最後連先知也不再代求赦免, 審判免無可免的終將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