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24章: 神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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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細查神的律法, 我們就越能明白神的性情。神的律法無不顯示祂的公義, 同時, 許多細微的律法條例也清楚展現神憐憫與恩慈的一面。其實, 申命記雖然記載非常多的條例, 但是它絕對無法提及所有人與人之間相處所會面臨的一切問題。但是, 申命記卻很清楚的勾勒出神的性情, 並神對祂子民的期望。

當基督徒閱讀神的話語並明白祂的心意時, 我們所行就不再僅只於聖經所記載的那些條例了。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他們雖然熟讀神的話語, 卻明顯得無法從中體會到神的性情, 他們只能拘泥在律法的字句上, 雖然他們遵守每一條誡命, 但是在對人毫無恩慈憐憫, 在神眼中仍舊是不合格的。

因此, 當我們研讀申命記的律法時, 雖然我們要細細查看每一條誡命, 更重要的是要從中更加的認識神, 體會祂的性情與心意, 這樣神的律法就刻在我們的心中, 成為我們每天行事為人的準則。

申命記23章: 入耶和華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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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1-8節是一些禁止某些群體入耶和華的會。當一個人不能入耶和華的會時, 他不僅失去參加崇拜的權利, 他更是被視為不潔, 是被整個社會排斥的。神所禁止以色列人與之相交的群體主要是代表拜偶像與淫亂習俗, 排斥他們在以色列人群體當中是為要保持選民的聖潔不受污穢。

不能入耶和華的會的首先有生殖器官受損的, 這些太監多是在偶像廟裡事奉的。私生子是在婚姻之外所生, 在迦南地有許多的廟妓, 他們所生的後代是被禁止禁入神的殿的。這兩種人都與偶像崇拜有莫大的關係。

亞們人與摩押人是亞伯拉罕的姪子羅得的後代, 屬以色列人的遠親, 但是他們都不顧兄弟之情與以色列人為敵, 所以被神所厭惡。他們被禁止入神的會, 但是也有例外, 譬如摩押女子路得就是一個例子。在申命記的律法當中, 以東人與埃及人的後代(第三代)是可以被接納的, 雖然兩族與以色列人曾經頗多的仇恨, 但是當人渴慕親近神, 當罪人從悔改轉向神的時候, 神都是願意接納的。

申命記22章: 生活的操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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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林林總總的記載一些簡短的律法, 有些看似有點莫名其妙的太過細緻, 但是其中都有其背後的精義。本章所載的律法總歸起來有三類:

憐憫: 有關尋找鄰舍的羊(v1-4), 取鳥窩裡的蛋(v6-7), 房上四周安欄杆(v8)等的律法, 其中神所要表達的無非就是要以色列人在待人處事上要心存憐憫, 不可自掃門前雪, 反而要友愛鄰舍, 彼此幫助。

分別: 這類的條例包括不可穿異性的服裝(v5), 不可雜種種子(v9), 不可讓牛驢一起耕地 (v10), 不可摻雜料做衣服(v11), 要在外衣做的繸子(v12)。這些條例要人明白並且尊重神所創造的次序, 並且指出相異的兩物交雜是不相稱的。這些律法意在使以色列人從外邦人的習俗當中區別出來, 不可混合在世界的生活當中。

貞潔: 本章有一系列有關婚姻與貞潔的條例。在這上面, 神對以色列人有非常高的標準, 犯淫亂者將受到嚴厲的對待, 因為婚姻是神所賜與的制度, 也是表明基督與教會的合一。因此, 這些條例使得以色列人不單要避免肉體的淫亂, 它更是提醒我們要保守屬靈的貞潔, 竭力保守自己在神的正道上。

 

 

申命記21章: 人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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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待女性俘虜的事上, 以色列人可以迎娶戰爭中擄來的女子為妻, 但是當人的情感發生變化的時候, 神吩咐以色列人不可惡待這些女子, 反而必須給予她們尊重, 因為她一旦得到了自由之身, 就永遠的自由。這個誡命反應出神的性情 – 當基督徒一旦與基督連結, 祂就接納我們成為祂的兒女, 並且祂的愛永不改變。

本章的另一條誡命也提到了人的感輕, 並且警告以色列人不可輕易被感情左右而忘記了神的命令、不服從神的權柄。神的吩咐是長子具有繼承權, 人不可輕易的因為自己感情的因素而罔顧神的命令。以掃的長子名份是自己賣給了雅各的; 流便失去長子的名份是因為他犯罪的緣故。人若是憑著自己喜好隨意安排, 這是不敬畏神的表現, 是不討神喜悅的。

 

申命記20章: 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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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的經文是論及與戰爭有關的條例。

首先, 爭戰是屬乎耶和華, 得勝與否與以色列人的兵馬是否強大無關。因此在爭戰當中, 首重的不是人數眾多, 而是敬畏等候神。有祂的同在, 以色列人必是無堅不摧。

其次, 神雖然吩咐以色列人以不同的方式對待迦南人和迦南地以外的人。神吩咐以色列人對迦南人絲毫不留餘地, 因為神實在是已經寬容他們數百年, 而迦南人卻毫無悔改之意, 他們的存留只會帶壞以色列人, 所以他們的滅亡乃是神對他們的審判。

最後, 神要求以色列人不可以成為毫無理智的掠奪者。以色列人滅迦南人是執行神的審判, 他們將來還要承受那地, 不可因為一時快意、短視近利而毀了迦南地。

 

申命記19章: 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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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律法顯出神公義的一面, 祂不能容忍罪, 不以有罪的為無罪。但是神也是有恩典的神, 祂審察人的內心和動機, 為那些無心犯罪的人預備逃城。

無心犯罪的人雖然得著庇護, 但是這不代表他們就沒有罪; 無心誤殺了人的仍然背負人命, 他們雖犯了罪, 但罪不致死。這些人雖然可以進入逃城得著庇護, 但他們仍舊必須付出一定的代價承擔罪責, 他們必須與家人分離, 不能離開逃城。

逃城是神的恩典, 它也代表著神的公義。罪就是罪, 神不會因為有了逃城就改變了祂審判的標準。那些心存僥倖故意犯罪、不肯悔改的人, 他們即便進入了逃城仍舊要被交出, 他們仍舊逃脫不了審判。

 

申命記18章: 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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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雅各的兒子西緬和利未在示劍城犯下了極大的錯誤是受到詛咒的, 雅各臨終前預言他們要散居在以色列的地。(創49:5-7) 但是與西緬人不同的是, 利未人在出埃及後, 當以色列人立金牛犢背叛神的時候, 利未人選擇站在神的一邊。(出32:26)

雖然利未人沒有分得著任何的地, 但是神揀選他們來事奉祂。乍聽之下是很沒有安全感的, 因為他們的生活完全依靠別人的供給。但是實際上, 無論人是否得著產業, 一切祝福的來源乃是神, 倚靠世上的財富才是不可靠的。

沒有分得產業的利未人不再追逐世上的物質生活, 但神卻自己成為他們的產業, 他們得以單單事奉神, 親身經歷神豐富的恩典。

申命記17章: 三種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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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申命記16:21起到17:7, 神提起了三種崇拜是祂所禁止的:

第一種崇拜是在神的祭壇邊栽種樹木、木偶、並且設立柱像。不能設立木偶和柱像是很容易令人理解的誡命, 但是為何不能設立樹木呢? 因為這兩種習俗是迦南人崇拜偶像的習俗。神的這個誡命的用意是禁止以色列人在信仰中摻入外幫人的習俗, 防止他們被當地人同化了。

第二種崇拜是將殘缺的祭物獻給神。將虛有其表但實際上並不完美的祭物獻給神是一種假冒偽善、虛偽的表現。神是鑒察人心的神, 而心靈與誠實的敬拜才是神所要的敬拜。

第三種崇拜是偶像的崇拜, 這裡說的崇拜不但是偶像假神, 更包括了星象的崇拜, 而這些都是當時美索不達米亞, 就是巴比倫和亞述地區所盛行的。很多基督徒以為血型、星座等等無傷大雅, 但是其實這是偶像崇拜的一種, 都是神所憎恨的。

申命記16章: 數算神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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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章, 神著重提出三個節日是以色列人必須遵守的, 不僅要遵守, 還必須到耶路撒冷守節日。這三個節日是逾越節, 除酵節, 以及七七節 (或稱除酵節, 又稱五旬節)。

神設立節日的目的是要人能夠數算神的恩典。神知道人的健忘, 當除縱使在見證過神在埃及奇妙可怕的作為後, 以色列人仍舊忘記神的大能不肯相信祂, 更何況以後他們要進入迦南地, 定居享受迦南地的豐盛呢。藉由節日, 以色列人可以從新來到神面前, 思想神的救恩, 數算祂奇妙的恩典, 並且歡喜快樂在祂面前。

 

 

申命記15章: 祝福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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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的條例對活在世界的人來說是個巨大的損失。若是人只能靠著自己辛勞獲取財物, 那麼他會很難不去計算自己的利益得失, 豁免也會令人感到非常的為難與不公。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 憑什麼要我承受損失讓人白白占了便宜去了呢?!

但是當一個人認識神的豐富時, 世上的財寶就不再能夠再挾制他了。真正信靠神的人不會害怕捨棄財物, 因為神自己就是他們的產業。如同當你有了一億元的資產後, 你不會去計較那一兩塊錢的”債務”。這樣, 認識神的人能夠心甘情願的豁免別人所欠的, 因為他們知道神才是祝福的來源, 他們有自信神要親自供給他們一切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