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6章: 新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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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禮是猶太人被分別出來的標誌, 是猶太人律法禮法的代表。保羅卻大力疾呼, “受割禮不受割禮, 都無關緊要, 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加6:15) 因此, 基督徒不需要太過於著重律法禮儀, 以為這些宗教儀式追求有任何使人得到救贖的功效; 同樣的, 基督徒也不用特意的去抵擋抗拒, 反而將因信稱義的真理生生的扭曲為不需要有行為。這些對基督徒來說都不是重點, 神所關心的是人的生命有沒有被改變了。

在加拉太書保羅明白的指出, 人的罪無法靠著自己的努力, 通過好的德行和多行善事來使自己得救。得救是在於神的恩典, 因為信的緣故, 不但罪得了赦免, 並且有聖靈的能力和復活的生命內住在人裡面。當人以基督為主, 順服祂的帶領的時候, 他就能夠活出新的生命; 不是改善提昇了原本舊的老我使之變好, 而是徹底的治死老我, 被新的、基督的生命所取代。

加拉太書5章: 順著聖靈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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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律法主義對人是無益的, 那是不是代表人就不需要在意自己的行為了呢? 保羅在5:13回答這是不對的, 恩典所代來的自由並不是人放縱情慾的藉口, 反之, 基督徒當順著聖靈而行。

基督徒靠著自己無法勝過罪的, 但是基督徒的優勢在於他有聖靈的引導與幫助。因此, 基督徒的責任是選擇順著聖靈而行。這個選擇並不是一次性的, 因為聖靈與情慾不斷的相爭。這種衝突會發生在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情上, 因此基督徒需要每天不間斷的去選擇順服聖靈。當他如此行的時候, 他就不再是憑藉他天然人的努力, 而是藉著聖靈的能力來勝過試探。

加拉太書4章:兒子&奴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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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在本章用了2個例子解說倚靠律法的人與倚靠恩典的人個不同的地方; 倚靠律法的人如同奴僕, 仍活在罪的挾制當中沒有自由, 而倚靠恩典的人有兒子的名份, 有繼承產業的資格, 並享有自由。

當恩典還沒有臨到的時後, 人如同孩童一樣, 雖有主子的名份, 但仍然受制於師傅管家(律法), 無法行使他當有的權益承受產業, 就如同沒有自由的奴僕一樣。而當神賜下基督, 人因著信得著恩典的時後, 他就如同成年的主人, 可以自由享用行使他當有的權益。 因此, 當人離開恩典轉而歸回律法條文的, 他們就如同一個有繼承權的主人不願長大, 反而自願去做一個屈居在師傅管家下的奴僕一樣荒謬。

律法教條的目的是將人帶到神的面前來認識神並與神建立關係, 而不是為要使人沉迷執著在宗教的律法行式上。試問有誰情願放棄當兒子的名份來承受產業, 轉而去做奴僕呢? 同理可推, 放棄恩典轉而回歸律法的行為是如何的不靠譜。

加拉太書3章: 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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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節保羅指出, 律法是為過犯添上的; 有了律法, 人才能夠知道自己是有罪的需要神。就好像在馬路上有了時速的限制, 人才知道自己超速了一樣。但律法並不是終點, 它只是個指向耶穌的重要指標。律法就好像是x光片照出了病人的病徵, 但是病人並不因為拿到了x光片就以為自己的病得到醫治了, 病人是必須要找醫生治病的。

律法將人圈在罪裡(v22), 顯明了罪, 但是也因如此, 律法才能夠驅使人去尋求恩典。若是人放下驕傲誠實的面對自己, 他必清楚明白自己不足以達到神的標準, 既然無法靠自己的努力滿足律法, 那就只能夠尋求依靠神的恩典, 就是接受耶穌為救主。這樣看來, 追求律法而捨棄恩典的人是本末倒置的。

加拉太書2章: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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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的作用是帶來亮光, 使人知罪, 並且定人的罪, 但是這樣的知識並不能帶來生命的更新。人因懼怕律法在生活行為上可能有所節制, 但也僅僅是如此而已, 他本身的生命並沒有因為律法有所改變, 也就是說, 他裡面傾向於犯罪的本質是不變的。

在律法底下, 人是沒有活路的, 因為律法顯明了神的標準, 而很顯然的, 人完全無法達到這個標準。因此, 企圖憑著行律法而得救這條路是完全行不通的。保羅在2:16強調, 人稱義不可能是因為行律法的緣故, 而是藉著信耶穌基督。

“我因律法, 就向律法死了” (2:19), 因為十字架, 耶穌成了贖罪滿足了律法的要求, 既然滿足了, 那它就不能再對我二次追討了。不僅如此, 因為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2:20), 律法已經對我失去了效用, 因為律法只能向活的人追討, 它對死了的人是無效力的。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 現在活著的, 不再是我, 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 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 他是愛我, 為我捨己。” 2:20是加拉太書的總結, 基督徒該有的生命應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基督徒行事不再是因害怕律法的刑罰而勉強的改變, 乃是他裡面有了基督的生命, 為那位”愛我, 為我捨己”的主的緣故而活, 並且有基督復活的能力在他裡面使他勝過罪的誘惑和老我。

基督徒面臨的課題是如何保持自己在 “現在活著的, 不再是我, 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的狀態裡面, 而不是糾結著如何靠著自己的行為, 如同行律法一般的靠自己的努力得著義。

加拉太書1章: 生命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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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是一本措詞激烈嚴厲的書信, 當時有假使徒滲透進入教會裡, 並且混淆了福音, 企圖引導教會的弟兄姊妹回到摩西的律法。保羅的憤慨可想而知, 在信中他指出福音的不可更改性, 人不可以自己主觀而斷章取義的從聖經擷取經文做為他想法的依據。

加拉太教會的問題不在於因信而稱義, 藉由保羅的教導, 他們明白十字架赦罪的入門道理。他們的問題是在於, 他們不明白當一個人信主了以後, 是否他在行為上仍舊需以行 “舊約的” 律法為他生活的準則。對此, 保羅問他們,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 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 (加3:3a)

保羅在加拉太書中的信息不僅止於十字架赦罪的道理, 他更是強調在生活上憑信心受聖靈的引導經歷聖靈, 支取十字架更深的恩典, 就是戰勝世界和老我, 得著基督的生命。而這樣生命的更新, 不是單憑著遵守律法可以得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