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7章: 當滅之物

在耶利哥城打了個了史無前例的大勝仗之後, 以色列人在他們認為容易攻克的艾城被打敗了! 雖不至於是被打得落花流水, 但是也打破了他們之前無傷亡的記錄。而他們那時卻並不很清楚致使自己打敗仗的原因, 直到神指出在他們當中有當滅之物。

在21節所記載的當滅之物看起來似乎是很微不足道, 但為何神會因一件示拿的衣服和一些金銀降下如此的重的懲罰呢?重點在於21節中亞干所自述的態度 – 他貪愛這些物件, 因此不惜違背神的吩咐, 不願順服。甚至在以色列人盤查之時還心存僥倖, 沒有主動認罪悔改。

一個人犯的不見得是要很大的罪, 只要是他的心態或行為不再敬畏神, 不再存順服神的心, 無論事件本身的大小就足以致使神的手不再工作, 如同耶和華不與以色列人同在一般。最可怕的是, 以色列人甚至不知道自己失去了神的祝福與保護, 仍舊自我感覺良好的去攻打艾城。

基督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 除去我們的不義, 這是基督徒在主裡的地位。但是光有這個地位並不足以保證我們就能夠享受神的同在。我們必須過聖潔的生活, 對付罪, 除去生命中的當滅之物, 否則我們會落入與以色列人一樣危險的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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