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26章末記載彼得不認主之後的後悔, 27章的開頭則記載猶大在背叛耶穌之後的懊悔。這是兩種不同的後悔, 他們的結局也不相同。
彼得所代表的是在一個時間, 基督徒因個人的軟弱的緣故而跌倒, 縱使他心裡愛著主, 但是他無法靠著自己勝過誘惑試探。當有人這樣的失敗跌倒時, 基督徒應存憐憫挽回弟兄姊妹, 而不是恥笑排斥, 因為這樣的事沒有一個基督徒可以誇耀說他可以從不跌倒。彼得跌到了但是後悔回轉向神, 所以耶穌體貼他的軟弱並親自重建彼得。(約21:12-19)
不同於彼得, 猶大所犯的罪是蓄意有預謀的。他從小處開始容讓罪生根滲透, 最後與祭司文士合計謀害耶穌。耶穌平時與他的互動無法感動他。在25章耶穌當面的揭穿他這何嘗不是一種最後的勸告與挽回, 但猶大無視耶穌的警告(太26:24), 他的心依然堅硬, 並且一意孤行的走向滅亡的道路。他最後懊悔也是因為犯罪而產生了罪惡感, 沒有倚靠神的懊悔使他心裡受折磨, 他無力扭轉自己所造成的局面, 看不見任何希望原本他不惜以出賣耶穌也要得到的代價卻終為他所厭惡、難以擺脫。罪的可怕就在於此, 它使人以為所追求的是寶貝, 可以滿足他、使他快樂, 所以即便是不擇手段也要得到。但是一旦獲得了, 才發現原來是件燙手山芋, 甩也甩不掉, 即便是懊悔也來不及了。最後他的結局是丟棄賣耶穌所得的銀子, 自縊而死。
千里之堤, 毀於蟻穴。若是我們容忍罪慢慢的侵蝕,對它失去警覺, 並且無視聖靈的感動, 不願及時煞車, 或是跌到了不願意回轉到神面前悔改, 倚靠祂重新站立, 那麼我們就要被罪勾住, 即至滅亡, 如同猶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