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娶親筵席的比喻當中, 有三種人是無法進入天國的。
第一種人是到自己田裡去和作買賣去的(v5), 象徵他們追求屬世界的一切享受。他們雖然是被召的人, 但是他們對屬天的事沒有興趣, 漠視神的邀請。第二種人是凌辱殺害僕人的人(v6), 這些人代表不願悔改接受福音的人, 甚至他們迫害神的先知僕人。這兩種人也象徵猶太人, 他們因為拒絕福音, 福音的門因此向外邦人(凡在路上遇見的)。
第三種人, 是本來是無份的不相干的外邦人, 卻受召參加筵席, 但是卻心存輕慢, 沒有著禮服。這禮服代表一個人所行的義, 穿自己的衣服表示企圖倚靠著自義, 但是卻是不合格的。沒有穿禮服也表示這個基督徒沒有活出基督的樣式, 他沒有披戴基督(加3:27)。這樣的人縱使得救, 卻無法進入天國, 無法參加羔羊的婚宴。
這樣看來, 得到婚宴邀請的有許多的人, 有猶太人, 也有外邦人。這些人都是蒙恩被召的。但是真正能夠進入參加筵席的人卻不多,且都是因為自己的緣故, 或不理會, 或拒絕抵擋, 或輕慢無禮, 因為各種的理由而無法進入天國。因此, 基督徒不可因為蒙召了就沾沾自喜了, 而是要努力走那當走的路, 打那美好的仗, 爭取進入天國的筵席。
因為被召的人多, 選上的人少。(太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