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5章所記載的是天國子民的職責和價值觀, 顛覆了傳統的倫理道德概念, 從世人的眼光來看更可說是苛刻不合理, 是正常的人所做不到的。耶穌所教導人蒙福的標準也與世界大大不同, 不是因為強勢、正向思考、成功、滿足才能得以享福, 卻是因為謙卑、哀慟、缺乏、受逼迫而蒙福。祂對人讓人以為基督徒就是要隨便讓人揉圓搓扁的了。最後, 耶穌做的總結更是人要如同天父完全。這樣的教導實在是令人望而卻步! 人如何能如同天父一樣完全呢?
其實耶穌所提出的理論是一種捨己的愛, 這一種愛表面看起來實在是軟弱的爛好人, 但是實際能這樣愛人的人實在要有很艱忍的心志。因為人天然的傾向是自私的, 自我保護的, 趨吉避凶的。愛人並不是難事, 但是通常愛人的前提是自己不受損的情況下。這樣的愛是每個人能做到的, 即便是惡人也是如此。因此, 要能夠忍受別人的錯待, 在自己的利益受損下, 還能夠繼續愛是很不容易的。
第48節所指的完全, 即是這樣的愛, 在路加福音6:36說的更詳細些, 就是”你們要慈悲, 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AMP版本對慈悲做出這樣的解釋: 仁慈, 同情, 溫柔, 回應, 憐憫。希臘原文中的téleios 有圓滿, 達成目標、正中目標之意, 就是一件物事達到了它被創造的目的, 這樣就是完全了。而律法的總歸便是愛, 愛人如己, 並且愛神。縱使人仍舊有許多不足, 但是當他順從神而活, 竭盡所能的去愛神愛人, 那麼他就活出了神造人的目標, 他就圓滿了、完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