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2章: 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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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可能很有聖經知識, 但若是他對於遵從主的命令缺乏興趣的話, 那麼他並不真的認識神, 他至多也不過是將基督教當作一門學問來研究而已。一個真正認識神的人的特徵, 就是他必要順服神。(v3-4)

因為認識神的人深知道自己不過是人, 而祂是神。聽起來這是很淺顯的道理, 但是人總是更想要自己作主, 把自己當成神了。真認識神的人要看見神的可畏和慈愛, 這樣, 他要因為敬畏而順服, 並且也要因為感恩而順服。

認識祂的人首先要遵守祂的誡命(v3); 他要留心聖經上主的命令, 並且要去遵守。再來, 他要遵守主的道(v5); 聖經上不可能針對生活上的每件事作出詳細的規條, 但是認識神的人要明白並遵守神的心意。他更是要照主所行的去行(v6), 他的生命是耶穌基督作為範本模型, 真正成為一個小基督。

這並不是說, 認識神的人是完美無缺從不跌倒的人, 而是說, 他一心所念, 行事為人都是為要討得神的喜悅。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 就曉得是認識他。約一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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