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提反所受到的控告是 “這個人說話, 不住的蹧踐聖所和律法, 我們曾聽見他說, 這拿撒勒人耶穌, 要毀壞此地, 也要改變摩西所交給我們的規條。”(徒6:13-14), 但是在司提反的答辯當中, 他並沒有為這兩樣不實的控告作辯解, 反而, 他以屬天的眼光回顧以色列人的歷史。
猶太人是神的選民, 與神立約, 有神的律法並且他們在聖殿敬拜神, 這是他們引以為傲的事, 民族的優越感因此而生。不但如此, 當時的猶太人還自以為義, 他們認為自己是敬虔的, 必然不會像他們的先祖一樣離棄神惹動神的怒氣:“若是我們在我們祖宗的時候, 必不和他們同流先知的血。” (太23:30)
司提反並沒有就他所遭受的控告來辯論, 反而, 他從屬天的眼光來看以色列的歷史, 他所作出的結論是, 以色列作為神的選民是虧欠的, 過去他們的先祖悖逆神, 如今更是如此, 他們以殺害耶穌為樂, 如同列祖殘害先知一般。 猶太人並沒有因此而悔改, 如同司提反所言, 他們迫害他用石頭打死了他, 並且還沾沾自喜, 認為自己護衛了神的尊嚴。照理說, 猶太人沒有判人死罪的權柄, 但在這裡他們對宗教的狂熱, 群情激憤, 使得他們打死了司提反, 開始了對教會大規模的逼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