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7章: 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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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節中兒女和狗這個比喻在當時應是普遍猶太人對外邦人歧視的態度; 猶太人蒙神的揀選, 成為神的子民, 與神立約, 在這裡面外邦人是無份的。以狗為喻, 也凸顯與神無約的外邦人的的景況: 雖然尚且有溫飽, 但他們完全不明白, 並無法享有兒女的福份, 更別說兒女的權利了, 實在是可憐的很。

耶穌的這個比喻實是提出了外邦人在舊約上的無份, 但同時也透露了神的終極目標, 就是使福音傳給萬民。這是順序上的先後, 如同羅馬書1:16所說的, “先是猶太人, 再是希利尼人。” 原則上, 救恩的次序是如此, , 但這個次序並非不能有例外的, 就如舊約時代的妓女喇合, 路得, 元帥乃縵等等, 雖然是外邦人 但是都得蒙神的恩典。

這個希利尼婦人明白自己所在的位置與過去的約是無份的,但卻仍堅持求這舊約外神的恩典。她的信心的確很大, 她知道只要耶穌願意, 甚至只要得到那麼一點點, 哪怕是掉到桌下的碎渣渣兒, 她的女兒都能得救。因著這樣的信心耶穌用一句話成全了她所求的。

如今福音傳給了外邦人, 不再是只能揀掉到地上的碎渣兒, 而是同為神的兒女, 同享福份, 有資格得著產業。這是何等的恩典, 感謝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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