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16章: 不貞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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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長章節包含了好些聖經中最生動的語言。雖然是對耶路撒冷城說的,但卻可引用至整個國家民族。本章追溯猶太人的屬靈歷史,從「出生」(神呼召亞伯拉罕),經過「婚姻」(神與百姓立約),到「外遇」(拜偶像,成為屬靈的娼妓),至終帶來悲慘的後果「毀滅及被擄」。主耶和華將他的「妻子」帶至法庭,並且當庭指證她對丈夫的不貞。

同時,主也回應百姓的怨言:允許巴比倫入侵這片土地,沒有信守祂的承諾。其實主確實信守了這個盟約;是因為以色列破壞了婚姻的誓言,背地裏行淫,傷透了主的心,又因他們忘記了幼年的日子(V.43),神所賜予的一切豐盛(申6:10),因此遭致管教臨到。但是當我們研讀本章時,不僅要看到以色列醜陋的黑暗背景,也更應該注意到神所昭示,那聖潔光明的愛和恩典,等候她的回轉。耶穌基督十字架上的救恩也必定臨到以色列百姓(V.60-63)。

當大衛執政掌權和所羅門初期的年代,耶路撒冷的繁華盛況的確可形容有如王后般的尊榮(V.13),曾幾何時,當他們驕傲自滿,忘記神的恩惠,開始行淫拜偶像之後,尾隨而來的就是禍患將至(V.23)。

這裡我們也當注意到這個國家還行了另類的淫行,寧可倚靠其它國家的保護和防衛,卻不相信耶和華─她的「丈夫」(V.23-24);不僅引進外邦的假神而放棄自己的真神,甚至雇用其他國家的軍隊,而不相信主會眷顧。今天信徒生活在世上,以世俗為友、倚靠世界,也犯了類似行淫的罪(雅4:4-6)。然而神渴望也值得我們全然的奉獻予祂,不忘記起初的愛心,作主貞節的妻子(林後11:1-4;啟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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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thought on “以西結書16章: 不貞的妻子

  1. 第16章是要告訢我們, 神把敬拜偶像的以色列人比做一個新婦, 原是得丈夫之愛, 有王后之尊榮, 丈夫為她買了很多寶貴等美物,然而她不滿現狀, 竟然甘願為娼妓,不收取任何代價與路過的人行淫, 事後反給金錢做為行淫的賞賜, 此種行徑, 比街上的妓女還不如, 即連所多瑪與蛾摩拉的罪惡都覺失色, 這也告誡我們不可把神推開, 而去追求其他東西, 那怕是去享樂, 去接受或學習不屬靈的東西, 否則我們也在以同樣方式背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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